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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二孩三孩家庭购房
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,生育二孩或三孩且户籍地为通州湾示范区的家庭(截至本办法执行期限开始之日子女未满18周岁,且执行期限届满之日前已生育二孩或三孩),在示范区购置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,凭出生医学证明及户口簿,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给予400元/㎡的购房补贴,三孩家庭给予500元/㎡的购房补贴。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给予300元/㎡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。
鼓励区内就业、创业人员购房
1.与通州湾示范区内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,或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,或在通州湾示范区内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3个月的就业、创业人员,不符合第二、三、四条款补贴、政策要求的,在示范区范围内购置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的,给予房款总额1%的购房补贴。
2.在通州湾示范区内用人单位连续就职5年及以上的职工(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示范区内连续缴纳社保凭证为准),给予400元/㎡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。
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参与市场开发
1.对优质房企实行“地票”政策,鼓励开发单位为政府提供各类人才、征收等保障性住房,具体政策另行制定。
2.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在充分尊重被征收群众意愿的前提下,优化示范区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政策,扩大商品房安置的比例,缩短安置周期、提高安置效率。具体办法由建设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。
3.积极协调驻区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股东背景良好、实力雄厚、信用资质较好和融资能力较强的国有及其民营房地产企业,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,支持开发贷款、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