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相关资料图)
1、 (联合国教育、科学及文化组织1954年5月14日在海牙通过)
2、 缔约各国,认识到在最近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遭受到严重损害,且由于作战技术的发展,其正处在日益增加的毁灭威胁之中;确信对任何民族文化财产的损害亦即对全人类文化遗产的损害,因为每一民族对世界文化皆作有其贡献;考虑到文化遗产的保存对于世界各民族具有重大意义,该遗产获得国际保护至为重要;基于1899年和1907年海牙公约和1935年4月15日华盛顿条约所确立的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各项原则;认为除非于和平时期采取国内和国际措施予以组织,否则这种措施不能发挥效力;决心采取一切可能步骤以保护文化财产;兹议定如下条款: